為落實《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》要求,打贏藍天保衛戰,增進民生福祉,深圳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全力推進機動車環保非現場執法工作,著力建立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取證,公安交管部門處罰”的非現場執法機制,致力打造深圳市柴油貨車排放監管網絡。經精心謀劃、多輪協商,2月17日,深圳市生態環境局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聯合印發了《深圳市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排氣污染非現場執法工作實施細則》,明確了處罰依據、處罰流程、處罰證據要求等內容,為規范開展非現場執法工作提供了依據,奠定了非現場執法工作基礎。
目前,機動車環保非現場執法工作順利推進,并進入快車道,深圳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正緊鑼密鼓開展各項工作,計劃本年度實現機動車環保非現場執法。待非現場執法工作正式落地后,深圳市的機動車環保執法能力將再上新臺階,機動車排放科技化、現代化治理能力亦將顯著提升,為實現“深圳藍”再添一有力舉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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